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

地質教育園區設立之芻議

地質教育園區設立之芻議
陳本康 朱英茂

199711月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,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)為了保護及永續發展地球襲產,推動世界地質公園計畫,除了針對特殊地質地形景觀進行保育工作,更包含了周邊的自然生態與人文景觀,強調以開發促進保護,藉由當地居民愛鄉愛土的情操,以自發的力量來達到保育,並促進地方經濟發展,地質公園設置的目的是為了達到永續發展與社經永續經營的概念。

經濟部9812月提出之地質法草案第十七條「主管機關為推廣地質教育、提升全民對地質環境之認識,得獎勵機關(構)、團體、學校及個人為地質推廣教育之活動。主管機關為落實地質災害防範,得獎勵辦理地質推廣教育之活動,以提升全民對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預防之認識。」為協助政府落實此項既定政策,本文嘗試提出設立地質教育園區設立之構想,以達拋磚引玉之目的。

目前地質教育分為三大系統,1.學校體系:於國中至大專院校設有地質相關教育課程、2.政府體系:經濟部地調所進行地質教育研究及宣導、交通部觀光局推廣地質公園、3.社會團體體系:學會、技師公會、其它民間團體等。

作者參與有關地質教育活動,深感若能將各項地質景點及資源整合,更能收事半功倍之效,乃參考國內外有關教育園區設計概念,提出以下構想:
1.  於政府改造組織環境資源部下設教育園區專責單位,整合有關地質教育資源。
2.  初步建議以野柳地質公園(北海岸環境)、澎湖(島嶼環境)、太魯閣(峽谷地形環境)、台東(板塊運動環境)、宜蘭(溫泉地熱環境)、墾丁(半島環境)、南投(地震災害)、石門水庫(崩塌土石流災害)等七處,為初步地質教育園區規劃可行性評估點。
3.      地質教育園區做為未來申請聯合國地質公園之前期規劃,積極參與國際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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